李敏仪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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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scillalee@tongshang.com


李敏仪 (Priscilla Lee) 为通商香港/周俊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李律师自2008年开始在香港执业,为投资银行、中国和香港的企业及私募基金提供法律服务,于商业及企业融资领域拥有广泛经验。其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企业融资发债、直接投资、上市项目、收购合并及有关香港上市公司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监管及合规事宜等。 在加入通商香港之前,李律师曾于两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部工作,其后在一家大型中资银行的投行旗舰担任内部法务部高级律师,专责处理企业融资发债和直接投资的法律事务。

李律师获《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提名为“2021年度亚洲交易女律师(北亚地区)”,李律师今年亦继续获提名为“2022年度亚洲交易女律师(北亚地区)”并获“2022年度最佳私人执业律师(北亚地区)”提名。李律师去年亦入围《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 1000) 举办的亚太地区商业法女性奖 – “2022年度最佳并购律师奖”。

  • 执业经验
  • 教育背景
  • 执业资格
  • 语言

企业融资发债

  • 代表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澳门交易所发行2.78亿人民币,发行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4.5%的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
  • 代表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澳门交易所成功发行2.58亿人民币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该债券是首支郴州市区县级发行境外债券。
  • 代表上海梅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经办C轮优先股融资额达人民币3亿元及前轮投资的境内外重组事宜。
  • 代表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透过优先股投资及境内借款方式,以人民币20亿元投资于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事宜。
  • 代表一家内地领先投资银行的香港法律顾问,就其于一家内地餐饮业企业的上市前投资及A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江干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Zhejiang Baron (BVI) Company Limited成功发行于2024年到期的2亿美元境外美元债,发行利率为2.25%,巅峰时认购倍数达10.5倍,创全国同评级平台美元债最低发行利率记录。
  • 代表AMTD AssetManagement作为承销商,处理Rentian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发行1亿1千万美元的债券。
  • 代表Poly Platinum Enterprises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永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行1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华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行6亿2千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万钛投资作为认购方,就世纪阳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亿3千2百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中国金融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000 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发行4,500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Fortunet E-commerce Group Limited发行2,000 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LVGEM (China) Real Estate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发行1亿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海外有限公司作为认购方,就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000 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海外有限公司作为认购方,就慧聪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Benevolence Capital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发行1亿港美元的可换股债券延期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一化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发行1,500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Cheer Hope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China Smarter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发行3,000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本,与海通国际和中国泛海证券作为共同管理人就Carnival Group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发行1亿8千万美元的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TutorGroup Limited发行1,500万美元的可换股可赎回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Sea Venture Investments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J.Q. Pictures Holdings Limited发行1,500万美元的可换股可赎回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光电(控股)作为认购方,就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发行3,500万美元的可换股可赎回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Lead Ahead Limited发行7亿8千万港元的票据及认股权证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通达集团(一家消费类电子产品外壳一站式服务供应商)向PA Macro Opportunity VIII Limited发行1.14亿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该可换股债券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 代表亚洲联合基建(一家在香港的房地产公司)就其向新鸿基结构融资发行2,700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控股作为认购方,就百信药业国际控股(一家中国医药分销及制药公司)修改其发行分别为928万美元及619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Cheer Hope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Allied Way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mited发行4,000万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Cheer Hope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三胞(香港)有限公司发行1,000万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Cheer Hope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Macro-lin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发行1亿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Cheer Hope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优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行5,000万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世汇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500万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中国绿岛科技(一家中国气雾剂生产商)发行1,500万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Design Time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国泰国际医药生产及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发行1,500万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金投国际(香港)发行6,000万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中国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亿5千万港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China All Access (Holdings) Limited发行7,000万美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作为认购方,就TTM Capital L.P.发行3亿3千7百万港元的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XIYI Investments就其向中泰金融投资及Orient Sun Rise Fund Series SPC发行7,000万美元票据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High Inspiring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Golden Circuit Ventures Limited发行5,500万港元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万钛投资作为认购方,就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发8,000万港元的票据及票据延期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Sea Venture Investments Limited作为认购方,就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000万美元的票据延期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海外作为认购方,就伟东云教育控股发行3,000万美元的股份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澳门励骏创建(一家在澳门提供博彩服务及经营酒店的公司)就其控股股东向德意志银行、瑞信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澳门)抵押股份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建银国际处理其直接投资、发债、票据、可换股债券及可换股票据的其他项目。

资本市场

  • 代表中国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完成价值约 5.1 亿港元的股份配售。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 代表中国光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保荐人及承销商,为德盈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一家国内第二大角色知识产权公司)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5,308万美元并在香港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招银国际、光银国际、富强证券、第一上海、海通国际农银国际作为承销商,为卓越教育集团(一家在华南地区最大及全国第五大的K12课外教育服务提供商)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4,700万美元并根据美国证劵法S规则配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联昌证券作为承销商,为训修实业有限公司(一家生产基地位于孟加拉及中国全球领先的发饰品生产商(包括假发、发饰、辫子及高档人发接发产品))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4,500万美元并根据美国证劵法S规则配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恒生(兆保)有限公司(一家服装标签及包装印刷产品的生产商)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并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则配售提供法律服务,保荐人为汇盈融资嘉林资本。该公开募股录得2,182倍超额认购,为香港史上排名第三超额认购的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里昂证券、中信证券、瑞信、交银国际联昌证券作为承销商,就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澳门娱乐及娱乐场博彩设施的领先拥有者之一及博彩服务提供商)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2.84亿美元并根据美国证劵法144A规则配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谭木匠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重庆最大的木器制品设计、生产零售及分销商)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1,800万美元并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则配售提供法律服务,保荐人为第一上海证券。
  • 代表汇盈融资作为承销商,就昌利(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提供證券、期貨及期權經紀及買賣服务,以及配售及包銷服務的持牌法團)于香港首次公开募股1,400万美元并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则配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摩根士丹利作为配售代理人,就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中国药品公司)配售2.22亿美元股份及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1.11亿美元股份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渣打证券作为配售代理人,就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家提供人寿保险及财富管理服务的保险公司)配售5,500万美元及9,400万美元H股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瑞银及德意志作为联席配售代理人,就比亚迪(一家中国电动汽车及充电电池生产商)配售5.51亿美元H股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瑞银作为配售代理人,就北京同仁堂科技(一家集产供销一体的高科技现代化中药企业)配售1.54亿美元H股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麦格理作为配售代理人,就蒙古矿业股份(一家蒙古煤矿公司)配售8,200万美元股份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中信里昂证券作为配售代理人,就中信大锰控股有限公司(全球最大锰生产商)配售5,100万美元新股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富瑞金融集团香港作为配售代理人,就昂纳科技有限公司(一家电讯方案供应厂)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6,100万美元股份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联昌证券作为承销商,就东江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中国领先的一站式的注塑解决方案供货商)配售1,900万美元股份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里昂证券及中信证券作为联席配售代理人,就信义玻璃控股(一家中国领先的玻璃制造商)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1.55亿美元股份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澳门励骏创建(澳门娱乐及娱乐场博彩设施的领先拥有者之一及博彩服务提供商)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1.76亿美元股份提供法律服务,联席配售代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为里昂证券及瑞信
  • 代表星展亚洲融资及野村国际(香港)作为联席承销商,就创兴银行(一家位于香港的商业银行)的6.65亿美元供股项目,及发行1.29亿美元新股予广州地铁投融资(一家由广州市政府下之全资国有公司广州地铁集团全资拥有)提供法律服务。
  • 亚洲联合基建就其4,800万美元公开发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瑞银作为承销商,就国际资源集团(一家亚洲金矿开采公司)的1.55亿美元供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晨讯科技(一家领先的中国电讯公司)的2,200万美元供股项目及清洗交易豁免申请提供法律服务。

香港上市公司合规事宜和其他

作为下述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此等公司提供有关香港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法律服务: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718)、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1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628)、世大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003)、林达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041)、联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99)、中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82)、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357)、朝云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601)、富盈环球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620)、多牛科技国际(开曼)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为“九尊数字互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61)、中邦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855)、训修实业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62)、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688)、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680)、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900)、海亮国际控制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336)、龙润茶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898)和谭木匠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837)。
代表澳门励骏创建就其透过订立可变权益实体(VIE)协议间接于澳门从事博彩中介业务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合并和收购

  • 代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购首程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97)约10%共7.28亿已发行股份,对价为11亿港元。
  • 代表国际友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563)以人民币约5.66亿元从南山控股收购烟台南山学院70.00%权益交易,该收购触发香港《主板上市规则》之极端交易及关连交易。
  • 代表Infinities Global Technology Limited Partnership以港币约1.47亿元收购多牛科技国际(开曼)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九尊数字互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16)已发行股本约49.00%股权,该收购触发香港《收购守则》之强制性现金要约(“全面要约”)。
  • 代表湖北港口(香港)国际有限公以港币19.8亿元收购中国通商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719)已发行股本74.81%股权,以及该收购触发香港《收购守则》之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全面要约”)和其中港币2亿元的收购融资。
  • 代表中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7.5亿人民币收購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及成都育德後勤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權之51%的主要交易。该收购触发香港《主板上市规则》之关连交易。此项目荣获“2022年度商法卓越律所大奖:教育行业”。
  • 代表内蒙古富源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源”)与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现代牧业”,股票代码:1117.HK)、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卖方订立买卖协议,由现代牧业以34.8亿人民币(约5.34亿美元)总代价收购100%富源的权益。
  • 代表明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其以3,500万美元收购加达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旅游行业运营商)已发行股本总数的75%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此次收购数额触发香港《收购守则》就强制性无条件全面收购要约(全面要约)所规定的要求。
  • 代表莱蒙国际就其以600万美元向New Spring Developments Pty Ltd收购Silver Pond单位信托所有单位之49%信托单位及Silver Pond单位信托之受托人已发行股本之49%(受托人有权认购若干位于澳洲新南威尔斯的土地)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莱蒙国际就其以8,800万美元收购拥有中国上海浦建雅居服务式公寓、办公室/零售大楼和车位的宇兴国际全部已发行股权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莱蒙国际就其以1,700万美元向融创中国(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中国房地产发展商)的全资附属公司出售上海枫丹丽舍房地产3.06%权益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澳门励骏创建就其以4,200万美元向老挝政府收购Savan Vegas酒店及娱乐综合设施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Savan Vegas酒店及娱乐综合设施是位于老挝Savannakhet省Kaisonphomvihanh区Nongdeune村的综合娱乐场、酒店及度假村设施。
2002 年于英国曼彻斯特都会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
2006 年于香港城市大学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
香港
英文、普通话和广东话